篇一: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金融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9月20日下午,XX市金融办党组成员、副主任XX主持召开全市金融办系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部署会议,着重部署安排今后一段时期内全市金融系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市金融办风险防范处负责人在会上传达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会议精神,互联网金融特区企业负责人、阳光黔贷所属的网贷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战略部署,是省委、市委赋予我们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市金融办系统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高质量、高标准落实好,把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做好做实。
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的推动下,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形成了更便携、更智慧、更具针对性的资金融通服务方式。以网贷为例,近年来在我国迅速发展,其接待方式方便快捷,成本较低且覆盖面广,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视角和渠道,作为传统金融的必要补充,网贷行业在推进“普惠金融”方面做出的努力和贡献不容忽视。
但是,“校园贷”“套路贷”“暴力催收”等一众黑恶现象的出现,在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的同时,也给行业乃至整个互联网金融领域都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阳光黔贷作为网贷行业的忠诚一员,对于顶着“互联网金融”幌子行非法放贷之实的黑恶行为深恶痛绝,对国家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打击金融系统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热烈拥护并将给予尽可能的协助和配合。
我们相信,在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关心下,在各级金融机构的积极作为下,金融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必然在全市范围内取得巨大的成功,推动形成一个健康的金融市场环境,让金融始终在正向作用的轨道内运行,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篇二: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总结篇三: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银行分行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XX银行XX分行积极在行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现将2021年度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一是专题会议部署。分行风险管理部牵头组织制定〈〈
XX
银行XX分行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方案》,分行运营管理部、风
险管理部、零售金融部、企业金融部、同业金融部和综合管
理部按照〈〈XX银行XX分行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建立XX分行长效的扫黑除恶整治机制,各部门高度重视,发
现可疑线索及时上报。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本次清理工作以
各支行为支点,各业务管理部门协助完成。
根据〈〈XX银行XX分行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方案》,各部门、各支行各司其职,分工协助,确保异常线索排查落实到人,确保户户有人管,避免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的情况,并指定专人负责沟通、联
系,及时反馈清理工作中的问题。三是层层压实责任,强化
各支行、各部门负责人的主动履职意识,逐步压实管理层的管理责任,以“关键少数”的带头执行,形成以上率下的“头雁效应”,推动分行扫黑除恶工作全面开展。
二、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检查情况概述
根据《XX银行XX分行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方案》
的要求,组织—1—
各机构重点摸排内容包括三部分,即业务管理、员工管
理和不当收费。具体排查内容为:
(1)
业务管理。是否未严格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等有关监管和风险管理要求,贷款“三查”不尽职,接受空
壳公司贷款、重复抵质押、虚假抵质押、违规担保;是否人
为使用、串通客户编造或使用虚假资料获得贷款的;是否授
信集中度管理不力,存在多头授信、过度授信、不适当分配
授信额度等情形;是否超授权额度审批并发放贷款;是否违
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或股权投资;是否为
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或与无放贷业务
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是否向从事转贷或投资套
利活动为主业的客户提供融资;是否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
贷款业务,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的;是否
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
等变相增信服务的,第三方合作机构向借款人收取息费;是
否机构及其发行、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投资或变相投资
以“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等为基础资产发售的(类)证券化产品或其他产品的;是否直接或委托第三方机
构催收贷款时进行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的;是否
保险公估公司与黑恶势力勾结骗取保费;是否寻衅滋事、非
法聚众冲击银行、保险机构;是否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和个人
从事涉黑涉恶活动提供金融信贷服务的;是否向涉黑涉恶组
织或个人提供分红投资型保—2险产品、出具担保保函等;是否
与涉黑涉恶组织和个人开展信贷等形式的业务合作的。
(2)
员工管理:是否存在高级管理人员强令、指使、暗
示、授意下届越权、违规违章办理业务;是否存在内外勾结
盗用、挪用、套取银行或客户资金,如从业人员与外部人员
共谋利用空壳主体和虚假资料等骗取银行贷款;是否存在利
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违反国家规定索取、收
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是否存在在授信条件、业务审
批、合作机构资质、交易对于选择、采购或外包业务招投标
等环节设租寻租;是否存在放松条件为他人提供融资便利或
协助他人从其他金融机构获取融资,以此为个人或关系人谋
利;是否存在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或利用机构名义为非法金
融活动提供资金、服务等;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违法违规对外
担保;是否存在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充当票据中介或
资金捎客、与客户不当资金往来,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
等;是否存在未制定或认真执行定期轮岗、强制休假的规定;
是否存在员工准入和问责不严,助推“带病“流动。
(3)
不当收费:是否存在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
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收费、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七类
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对小微
企业收取承诺费或资金管理费;是否存在只收费不服务或其
他质价不符的行为;—3是否存在变相提高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以获取不当经营收入。是否存在非法设立从事或主要从事发
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非法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是否存在
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
发放民间贷款的;是否存在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是否存在利用黑
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的;是否存在套取金融机构信贷
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的;是否存在面向在校学生、无还款
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
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
息(费用)变相放贷的。
(二)检查发现问题:
经各机构排查,XX分行未发现存在上述问题。
二级分行未设立信用卡催收岗,所有催收及委托第三方
机构催收工作均由省行信用卡营销中心负责。经省行排查催
收岗及委托第三方机构反馈,催收工作中迄今为止并未出现
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的情况。
分行行贯彻执行“收费项目公开、服务质价公开、效用
功能公开和优惠政策公开”的四公开原则,严格执行“以贷
—4
篇四: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金融机构扫黑除恶工作报告
一、本年度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部署情况根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方案》(**银发[2021]262号),为有效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积极进行扫黑除恶斗争,我行成立以一把手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领导组,负责本次活动统筹指导和组织安排。专项工作由业务管理条线牵头开展,依据支行工作实际,细化工作部署,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各部门分工负责、层层联动、密切协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二)围绕十个重点整治领域排查治理情况
1、加强信贷管理,严控资金流向。公司、个金条线信贷客户经排查无涉黑等高风险客户,信贷业务无违规投放禁止类领域业务。
2、审慎开展合作,加强第三方管理。目前,业务合作三方机构均为总、分行准入机构,无自主选择准入三方机构。
3、规范催收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目前我行不良资产包含银行卡、住房贷款不良资产,在关注及形成不良初期均由我行员工进行催收,不存在违规催收行为。信用卡不良资产达到
级由省分行银行卡部委托准入公司进行催收工作,住房贷款不良资产达到级将进入诉讼催收阶段,未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催收。
4、防范欺诈风险,打击诈骗活动。进行金融服务过程中持续加强典型案例警示宣传和风险提示,积极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跨境网络赌博违法犯罪的宣传活动,营造反诈反赌的浓厚氛
围,无欺诈风险案例。
5、完善公司治理,杜绝黑恶势力渗透。在职员工无涉黑等高风险人员。
6、加强员工管理,抓好源头防控工作。无自主聘任员工。
7、突出重点风险,持续整治市场乱象。近一年来,业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属于市场乱象类问题。
8、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合规文化。持续开展员工职业道德教育、法制等警示案例教育,构建“不能违、不敢违、不愿违”的合规文化。
9、继续做好非法放贷整治工作,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严格按照监管及上级规章制度要求开展业务,不存在禁入领域等非法放贷行为。
10、加强监测预警,有效防范非法集资、“套路贷”及“校园贷”。我行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客户经理认真提示客户,合规使用贷款。同时积极配合省行开展贷款资金流向排查,针对不规范使用贷款资金客户及时要求其进行清偿,并与客户终止借贷关系。无非法集资及其他不合规贷款业务。
(三)四项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积极落实扫黑除恶排查要求,加大反洗钱尽职调查,发现可疑线索第一时间上报省分行进行甄别。厅堂内设立举报箱及举报电话,及时接受并处理社会公众或员工发现的可疑线索。已与辖属公安机关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积极配合其开展公众教育等工作,截止目前未收扫黑除恶相关协助调查要求。
(四)宣传教育情况认真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防范非法集资、防赌反诈、扫黑除恶相关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公共不断普及金融知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在员工中开展警示教育,防范员工参与不法活动,增强员工辨别能力。
二、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数量及处理情况
无
三、协助配合属地有关单位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行未收到与扫黑除恶相关“三书一函”及政法机关“查询、冻结、扣划”。
四、典型案例
无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持续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落实总分行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公众教育及员工排查、警示教育工作。继续加强与辖属公安机关沟通联系,积极配合督导工作,按要求反馈协查通知。对于工作中发现可疑线索将按照要求进行上报,同时提高报告质量,提供更多精准线索信息。
篇五: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总结篇六: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关于加强金融放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报告
为推动全市银行业保险业在金融放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建立健全打击防范金融放贷领域违法犯罪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某公司,根据《某文件》,组织我司各部门积极开展了专项整治摸排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为切实有效开展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放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摸排工作,我司成立了某公司金融放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摸排工作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某公司综合部,负责组织、协调、推动摸排核查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汇总完成报告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
二、摸排核查工作开展情况:
我司按照《某文件》内容,通过从业务行为、资金管控、人员动态、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开展和涉黑涉恶线索梳理等方面,对涉及金融放贷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了摸排核查工作。
(一)提高认识,强化主体责任。
我司各部门通过学习《某文件》,提高了认识,将金融放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扫黑除恶和乱象治理工作,认真开展了对金融放贷领域突出问题的摸排核查。我司各部门持续履行对本级风险防控的责任,落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的工作要求。
(二)全面、深入开展摸排核查工作
1、业务行为方面。
我司主要开展车险、意健险、责任险、财产险等各类保险业务,销售的所有保险产品均为总公司报备银保监会审批。通过对承保、理赔以及批改等各项业务进行梳理,不涉及贷款类业务,无高利转贷、放贷、催收或追偿贷款以及非法吸储等行为。
2、资金管控方面。
我司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保费收入专户归集,并于每天上划保费至总公司,费用支出严格按照费用计划项目审批流程办理。通过对各账户的梳理,不存在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不涉及放贷方面的各项问题。
3、从业人员动态监控方面。
我司结合“预防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工作的要求,持续对从业人员进行动态监控,若存在日常行为或消费水平明
显异常的人员,将开展重点排查。通过本次摸排,尚无从业人员涉及金融放贷领域各项突出问题的情况。
4、非法集资防控方面。
我司建立了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要求各机构每月对所辖人员进行风险排查,对于发现问题的及时报告、处置。根据本次摸排,不存在销售理财产品或保险诈骗行为、利用金融从业身份为非法金融放贷行为增信或者提供便利、为涉黑涉恶人员或者组织提供金融业务支持和服务等各类违法违规问题。
5、涉黑涉恶线索梳理方面。
我司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定期排查梳理涉黑涉恶线索。结合“预防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工作,持续对员工、客户、合作机构开展涉黑涉恶情况的排查和监督。在本次对金融放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摸排核查工作中,未发现涉及非法放贷、非法吸储、为涉黑涉恶人员或组织提供支持和服务以及其他涉黑涉恶行为或严重违规经营行为等问题。
6、是否收到“三书一函”及整改情况方面。
我司截止目前,未收到过“三书一函”;暂时不涉及这方面的整改工作。
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我司不存在“套路贷”“校园贷”、套取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销售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理财产品或有组织的保险诈骗行为、利用金融从业身份为非法金融放贷行为增信或者提供便利、有意为涉黑涉恶人员或者组织提供任何金融业务支持和服务、以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以及追偿代偿资金、利用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或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其他涉黑涉恶行为和严重违规经营行为等各类问题。
三、工作取得的成效:
1、通过本次金融放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摸排核查工作,强化了我司员工对金融领域乱象多样性、复杂性、严重性的认识,进而提高对各项风险、乱象的防范意识,促进对自我约束、远离违法犯罪以及合规作业的自觉性。
2、加强了我司的风险防控机制,促进了风险防控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根据金融放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摸排工作,有效的提升了我司在风险排查和防控方面的质效,全面防范化解各项金融风险。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强宣教工作。
持续开展对员工的宣教工作,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防控能力,从思想认识上主动杜绝各种违法犯罪和违规行为出现的可能性。将防范“套路贷”“校园贷”“非法集资”等活动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持续推动宣传教育,通过微信、营业网点
、服务窗口和电子屏等载体进行宣传,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金融知识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
2、强化主体履职责任。
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分别承担本部门风险防控的责任,从行为方面规范对各项规范要求的执行。
3、深入开展摸排
。我司要认真开展排查,对本单位的乱点乱象开展全面
、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
台账,摸清风险底数及问题脉络,深挖黑恶根源
。对相关问题
线索,要认真梳理,及时研判,主动出击,依法处置。4、建立长效的摸排机制,完善相关制度。
我司将通过本次摸排核查工作,将对金融放贷领域突出
问题的整治工作,纳入风险排查体系,按月度定期开展排查工作,确保持续有效开展。对于日常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报告给上级和当地监管部门。积极围绕金融放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从发现的问题倒逼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不断弥补制度的漏洞和缺陷,着力构筑长效机制防火墙
。要把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既要解决好突出问题,又要抓紧从制度机制层面统筹谋划,防止反弹回潮。同时,将
“三书一函”作为行业领域集中整治的切入口,落实“一案一整治”要求,探索从源头上补短板
、堵漏洞
、强管理的制度性措施,强化“三书一函”的跟踪问效,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坚持边推进、边总结
、边提高,探索建立打击
、整治
、管理、建设的长效机
制,紧密结合治理行业乱象的各项工作,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合规管理工作等有效衔接。
我司将在本次专项整治排查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在监管单位的指导和帮助下,持续加强风险防控工作,不断完善风险防控内容,加强对全体人员的道德教育和动态管控,健全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实现对各项风险事项和潜在风险因素的及时发现和有效防控,促进合规经营。
特此报告
某公司
年
月
日
篇七: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处非工作各项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攻坚战,强化金融乱象源头治理,根据市金融办《关于开展全市金融系统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金办〔20XX年〕X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开展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宣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责任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金〔20XX年〕X号),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金融、类金融机构同步开展宣传工作。各地各部门制定符合实际的宣传方案,扩大宣传对象,拓展宣传空间,以提高宣传活动的广泛性和实效性。各地各部门通过LED显示屏、宣传条幅、展架、宣传礼品、宣传册等方式展示标语,扩大现场宣传氛围。各金融、类金融机构利用网点的滚动字幕循
/3环播放以“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环境”为主题的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通过正规渠道开展投融资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风险意识。
二、拓宽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宣传
一是做好现场宣传工作。为广泛深入宣传,增添现场宣传氛围,我局印制宣传册、宣传页20XX年0余份,宣传品6000余份。5月15日,结合公安机关“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参加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开展的金融系统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暨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立宣传展台、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材料、现场政策解读,对来往群众发放宣传单、宣传品1000余份,接受近20人次群众现场咨询。5月22日,我局组织区法院、XX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区市场监管局以及各金融、类金融机构、XX区小贷担保协会等单位在人民路工行门前开展金融“一普一防一优”主题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横幅,现场发放宣传礼品、宣传单、手册5000余份,接受近100人次群众现场咨询,详细讲解非法集资的特征、危害、表现形式等知识,提升广大群众对“套路贷”、非法集资等新兴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及危害性的认识,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二是络宣传工作。在XX政府网金融专题发布防范“套路贷”、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知识,更新最新宣传工作情况,通过XX处非工作群
/3送学处非的最新政策,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群等网络方式加大宣传,切实增强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等金融违法活动,积极举报线索。二是积极配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人行、银保监局做好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及“套路贷”的打击力度。三是组织辖内小贷、担保、典当公司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维护经济发展秩序。
/3
篇八: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王坝镇中心小学
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
为了全面做好我校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校园贷”活动,提高师生对非法集资、“校园贷”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资理念,加强我校师生、家长金融知识的普及,提高其防范非法集资、“校园贷”能力,强化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从源头上遇制非法集资、“校园贷”势头,远离非法集资、“校园贷”,根据《2020年礼县教育系统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学校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由学校领导班子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我校成立了由学校校长王晖文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王涛为副组长,德育主任杜文文、总务主任王永春、教导主任范弘及各班班主任为组员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督促我校顺利完成工作。特制定了《王坝镇中心小学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和“校园贷”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项工作布置会对方案的落实进行了部署。让师生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
二、积极实施,广泛宣传
1、利用教职工大会、派出所民警做讲座、校园广播、集会、LED大屏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利用国旗下讲话、手抄报、板报等途径,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向广大师生发放宣传资料。
3、利用主题班会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内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通过开展的一系列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家长充分认识到了非法集资和“校园贷”的危害性,提高了防范非法集资、“校园贷”能力,强化了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我校以后还要将宣传工作与日常防范非法集资、“校园贷”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教育宣传长效机制,继续强化日常宣传,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面临的形势,切实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推荐访问: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除恶 放贷 工作总结